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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印发《365bet娱乐在线科技企业孵化器(众创空间)扶持政策实施细则》的通知
各办(局)、直属企事业单位:
现将《365bet娱乐在线科技企业孵化器(众创空间)扶持政策实施细则》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实施。
365bet娱乐在线管理委员会
2017年6月1日
365bet娱乐在线科技企业孵化器(众创空间)
扶持政策实施细则
扶持政策实施细则
为进一步落实《365bet娱乐在线管委会关于鼓励创新创业加快建设发展的实施意见》(温浙科管〔2016〕16号)文件精神,引导浙南科技城科技企业孵化器(众创空间)快速健康发展,营造创新创业的良好环境,加快科技产业集聚,特制定本细则。
一、认定条件和认定程序
(一)浙南科技城科技企业孵化器的认定条件
1.在浙南科技城范围内注册,独立核算,实际运营时间1年以上;
2.管理团队健全,机构设置合理,管理人员中具有本科以上学历的人员占50%以上,接受过孵化器专业培训的人员比例在20%以上或管理团队具备三年以上孵化器从业经验;
3.具有较为完善的培育在孵企业的管理制度和服务功能,有明确的企业入孵条件、毕业标准和退出机制,可为科技创业人员和在孵企业提供投融资、技术开发与合作交流等服务。设立了100万元以上规模的种子基金;
4.可自主支配的孵化场地面积在5000平方米以上,其中可直接用于孵化的场地面积占2/3以上,并具有与孵化服务相匹配的公共配套设施;
5.在孵化场地内注册办公并经当地科技行政管理部门备案的在孵企业15家以上,且户均面积原则上不超过300平方米,从事生物医药、航空航天等特殊领域的在孵企业可适当放宽。
(二)浙南科技城众创空间的认定条件
1.运营管理机构是在浙南科技城注册的企事业法人单位,设立宗旨是服务创业者创新与创业;
2.众创空间场地面积应在500平方米以上(含500平方米),属租赁场地的,租期应在5年以上。众创空间的场地面积应相对独立,不得与所在的孵化器等机构场地面积重复。其中公共办公与服务场地面积不低于总面积的90%,并提供开放共享式办公场地、软硬件开发平台、宽带接入、互联网资源等设施;
3.以服务创客为主的众创空间聚集的创客不少于50人,以服务创业团队(创业企业)为主的众创空间聚集的团队(企业)不少于20个,均需与众创空间签订服务协议;
4.建立创业导师工作机制和服务体系,有5人以上较为成熟稳定的创业导师团队。借助以成功企业家、天使投资人和专业人士为主的创业导师队伍,为创业者提供创业辅导、培训等服务;
5.建立完善的运营管理制度,包括入驻项目评估筛选、总量控制、毕业与退出机制。举办日常性创业沙龙、创业大讲堂、创业训练营、创新创业大赛等创业相关活动。与高校、科研院所或行业组织及各类专业服务机构紧密合作,为创业者提供技术研发、融资对接、项目推介、技术转移等全方位、专业化服务;
6.鼓励设立种子基金,聚集天使投资人与创投机构,为创业者提供资金支持和融资服务,并通过投资与高附加值专业服务等获利,探索可持续发展运营模式。
(三)浙南科技城科技企业孵化器(众创空间)的认定程序
1.孵化器(众创空间)提交申请材料(附件1)至浙南科技城经济发展局;
2.浙南科技城经济发展局审核材料,并进行现场考察审核;
3.由管委会分管副主任召集党政办公室、经济发展局、财政局、招商局、创业服务中心、人才服务中心等部门召开专题会议审议,审议结果公示5个工作日,公示无异议后报管委会审批,发文公布。
二、扶持政策
(一)孵化器奖励(补助)
1.奖励(补助)对象:经认定的浙南科技城科技企业孵化器。
2.奖励(补助)标准:
(1)科技企业孵化器经认定起三年内,孵化器内在孵企业对浙南科技城贡献25%用于资助孵化器;
(2)科技企业孵化器新认定为国家级、省级、市级孵化器的,分别给予600万元、300万元、20万元的一次性奖励;对省级、市级孵化器升级为国家级、省级的,进行补差奖励。在运营过程中因工作不力被摘牌的科技企业孵化器,需返还相应奖励资金;
(3)科技企业孵化器内每培育一家高新技术企业,给予运营机构15万元的奖励;每培育一家省科技型企业,给予运营机构10万元的奖励;
(4)科技企业孵化器培育成长的在孵企业,每在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挂牌一家,给予运营机构5万元的奖励。
(二)众创空间奖励(补助)
1.奖励(补助)标准对象:经认定的浙南科技城众创空间。
2.奖励(补助)标准:
(1)经认定的众创空间运营机构,前五年给予全额办公用房租金补助及最高不超过300元/平方米的装修、办公设施等基础性设施一次性补助,补助总额最高不超过100万元,并按实际情况给予年度最高不超过1000万元的运营资金资助。具体补助金额由管委会专题会议研究决定;
(2)在浙南科技城范围内认定为国家级、省级、市级众创空间,给予运营机构100万元、60万元、30万元的一次性奖励,对省级、市级众创空间升级为国家级、省级的,进行补差奖励。在运营过程中因工作不力被摘牌的众创空间,需返还相应奖励资金;
(3)众创空间内每培育一家高新技术企业,给予运营机构15万元的奖励;每培育一家省科技型企业,给予运营机构10万元的奖励;
(4)对众创空间培育成长的创业企业,每在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挂牌一家,给予运营机构5万元的奖励。
(三)入驻企业奖励(补助)
1.奖励(补助)对象:入驻经认定的科技企业孵化器,同时符合浙南科技城孵化器入驻标准和产业发展导向的在孵企业。
2.奖励(补助)条件:
(1)科技企业孵化器经认定起三年内,孵化器内在孵企业对浙南科技城贡献25%用于资助该在孵企业;
(2)自入驻经认定的科技企业孵化器年度起,三至五年内(从事生物医药、集成电路设计、现代农业等特殊领域的在孵企业5年,其余在孵企业3年)给予200平方米内办公场地50%租金补助。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在孵企业,给予200平方米内办公场地100%租金补助(该项租金补助自资质获得之日起开始享受):
①在孵企业拥有2项及以上发明专利;
②拥有1名580及以上人才;
③获得风投机构融资;
④被认定为市级以上科技(创新)型企业或高新技术企业。
租金补助以“先交后补”的方式执行,单个企业年度最高不超过50万元。
(四)创新创业活动补助
1.补助对象:经认定的孵化器(众创空间)承办具有区域影响力的创业沙龙、论坛、大赛等创新创业服务活动。
2.补助标准:
在活动开始前7个工作日向浙南科技城创业服务中心提交活动方案及经费预算,并填写创新创业活动申请表(附件2),由浙南科技城创业服务中心、财政局在3个工作日内完成审核备案。按照活动规模,同一活动只补助一次,补助经费不超过实际发生经费的50%,每年累计最高不超过100万元。活动结束后10个工作日内,申请单位需无偿向创业服务中心提供申请表、活动照片、签到表、媒体报道等材料。
三、申报与兑现
孵化器(众创空间)申报孵化器政策补助的办理程序如下:
(一)每年1月、7月统一受理科技企业孵化器(众创空间)扶持政策的申请,科技企业孵化器申报单位提交申请材料(附件4)至浙南科技城经济发展局,众创空间申报单位提交申请材料至浙南科技城创业服务中心,经济发展局和创业服务中心分别对申报单位的资质和申报材料进行初审,提出初步意见;
(二)对符合条件且资料齐备的项目,经济发展局或创业服务中心会同财政局、招商局、人才服务中心等相关部门进行审核(组织专家评审、核实纳税和财政贡献情况、进行实地考察等),并到孵化器(众创空间)现场复核(时限20个工作日);
(三)部门审核后,提交管委会专题会议审核(时限5个工作日),审定后公示5个工作日,公示无异议后,由管委会发文公布,向企业拨付扶持资金。
四、管理与监督
(一)本实施细则的资金来源为浙南科技城财政科技专项经费等。
(二)奖励资金主要用于孵化器(众创空间)的建设与发展,主要支出项目如下:
1.孵化器(众创空间)的物业管理费用;
2.孵化器(众创空间)的日常办公经费;
3.购置用于公益性的专业性仪器设备(含软件);
4.孵化器(众创空间)举办的公共活动经费;
5.孵化器(众创空间)聘请创业导师的相关费用;
6.孵化器(众创空间)对其入驻企业/团队的资金支持;
7.孵化器(众创空间)其它建设经费。
(三)企业应遵循诚信原则,如有弄虚作假行为,取消政策扶持资格;造成重大损失的,将依法追究法律责任。
(四)获得政策扶持的企业,应按照《企业会计准则》履行相关财务程序,若发生股权变动、注册地址或者名称变更等事项,应及时书面告知浙南科技城相关主管部门。
(五)创业服务中心在申报材料审查、核实以及政策兑现等组织实施过程中,要严格遵守财经纪律和廉政规定,认真履行工作职责,自觉接受监察、审计等部门的检查与监督。
五、附则
本实施细则由浙南科技城经济发展局、创业服务中心共同负责解释,自2017年1月1日起实施。
附件: 1.365bet娱乐在线孵化器(众创空间)申报表及材料清单
2.365bet娱乐在线创新创业活动申请表
3.365bet娱乐在线创新创业活动补助标准
4.365bet娱乐在线科技企业孵化器(众创空间)扶持政策奖励申请表及材料清单
一、申请孵化器奖励(资助)提供下列附件
1.孵化器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及法定代表人的有效身份证明原件及复印件 ;2.孵化器资格证明原件及复印件;
3.在孵企业营业执照原件及复印件;
4.在孵企业税务登记证及纳税证明;
5.在孵企业纳税凭证原件及复印件(税务局签章);
6.在孵企业与孵化器的租房合同原件及复印件 ;
7.企业培育成果相关证书及资料。
二、申请众创空间奖励(资助)提供下列附件
1.众创空间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及法定代表人的有效身份证明原件及复印件(适用于申报办公用房租金补助、基础性设施一次性补助、认定市级及以上众创空间奖励);
2.众创空间认定文件原件及复印件(适用于申报认定市级及以上众创空间奖励);
3.在孵企业与创客空间的租房合同原件及复印件(适用于在驻企业成长为高新技术企业、省科技型企业及股份转让系统挂牌给予众创空间的奖励);
4.企业培育成果相关证书及资料(适用于在驻企业成长为高新技术企业、省科技型企业及股份转让系统挂牌给予众创空间的奖励)。
三、申请入驻企业奖励(补助) 提供下列附件
1.企业营业执照原件及复印件;
2.企业税务登记证及纳税证明;
3.企业纳税凭证原件及复印件(税务局签章);
4.企业与孵化器的租房合同原件及复印件;
5.企业年度考核评估表;
6.企业孵化成果相关证书及资料。
四、申请创新创业活动补助提供下列附件
1.创新创业活动申请表(创业服务中心审批);
2.活动照片(VCR)、签到表、文字资料、媒体报道材料;
3.活动方案、经费预算及活动总结;
4.相关经费凭证。